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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未考上高中,家长拒付5760元家教费,引发争议

发布时间:2024-12-15 10:03:01来源:
12月12日,河南郑州发生了一起关于家教费用的纠纷。杨先生,一位拥有兰州大学本科和同济大学硕士学位的高材生,今年1月份通过中介平台被介绍给一位九年级的学生,负责辅导其数学和物理课程。然而,5月和6月共计5760元的课时费用,至今仍未得到家长的支付。

据了解,杨先生自接受辅导任务以来,一直尽职尽责地为学生提供教学服务。然而,由于孩子的基础较为薄弱,尽管经过一段时间的辅导,但在中考中仍然未能如愿考上高中。对此,家长认为杨先生的辅导效果不佳,是导致孩子未能考上高中的主要原因,因此拒绝支付剩余的课时费用。

杨先生则对此表示无奈和不满。他认为,孩子的基础确实较差,甚至存在小学三年级的知识点不懂的情况,辅导过程中也面临了很大的困难。尽管如此,他还是尽力去辅导,但孩子的成绩提升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也不能将所有责任都归咎于老师。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此事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家长声称自己目前身在国外,拒绝与杨先生面对面协商解决此事。而杨先生则多次尝试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与家长沟通,但均未得到积极回应。

面对这一困境,杨先生向当地社区求助。社区方面表示,一旦家长回国,将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尽力化解矛盾。如果调解无果,则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此事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网友认为,家长将孩子的教育全部寄托在家教身上,却忽视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孩子自身的努力。家教只是辅助作用,并不能保证孩子一定能考上理想的学校。如果因为成绩不理想就拒付家教费,不仅是对教师劳动成果的无视,更是对教育的不负责任。

同时,也有法律专家指出,根据合同法的原则,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了关于家教服务的协议,并且家教按照约定完成了服务,那么家长就应该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即使孩子的成绩未如愿提升,这也不能作为拒绝支付费用的理由。除非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了以成绩提高或考上特定学校作为支付条件,且该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然而,在现实中,这样的条件往往被视为不公平条款,因为它可能构成了对教育结果的不合理保证。

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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